2016年东海县城区红绿灯建设1期工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信誉好、实力强、具备相关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人: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永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16年东海县城区红绿灯建设1期工程
2、采购内容及要求:
东海县城区5处交汇路口红绿灯采购及组安装施工
(以上灯型、参数、要求及施工规范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灯具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上;
3、投标人产品必须具备三“C”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三、资格审查办法: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与评标。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2016年东海县城区红绿灯建设1期工程投标。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详见资格后审文件,资格后审申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咨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生产许可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资格后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0】4号、苏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9)投标单位不得存在建市【2007】9号文中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至连云港永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2、投标报名时间为:2016年03月18日至2016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各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三“C”认证证书(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8)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六、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取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数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且<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每低于1%,扣减0.3分,每高于1%的扣0.5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七、联系人
招标人: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13675210202
代理机构:连云港永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海县海陵东路309-12号(东方银座)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91218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