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智能卡口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三期)2016年汽车厂区光纤线路租费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智能卡口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三期)2016年汽车厂区光纤线路租费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项目编号:2016-0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明娜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77963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汽车厂区
采购人地址:汽车厂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管明娜0431-88779636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长春市公安局申请长春市智能卡口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三期)2016年汽车厂区光纤线路租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长春市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申请原因:目前,汽开区无联通公司的光纤线路资源,只有一汽通信公司一家资源,汽开区只能租用该公司的光纤线路。经有关专家论证,一致同意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参与论证的专家有:周斌,吉林大学,教授;赵宏伟吉林大学,教授;臧雪柏,吉林大学,研究员。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3月9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联系电话:15904400921),并同时抄送采购办(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88号,联系人:冷月,联系电话:0431-89865658)。
2016年3月5日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其他特定条件详见本文件专用部分第九章。
三、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1日09:3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其他特定条件详见本文件专用部分第九章。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