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巩义市公安局交通安全设施和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ppp模式)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公安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提出磋商申请。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巩义市公安局交通安全设施和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ppp模式)
1.2项目编号:巩财磋商【2016】2号
2.项目简要说明
2.1磋商内容: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及相关配套设施二期建设、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二期建设、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一期后台扩容升级及前端更新建设、道路交通标志建设、标线及护栏等交通设施建设
2.2磋商数量:一批,详见磋商文件
2.3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4标包划分:1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应商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一级资质,河南省外企业参加磋商的除具相应资质外,还须具有河南省公安厅技防办颁发的《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
3.3供应商应在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且无不良记录,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3.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财务能力,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所需投入的资金。
3.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4.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4.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4.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3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省外企业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应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
5.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见磋商文件
6.开标有关信息
6.1磋商时间:见磋商文件
6.2磋商地点:见磋商文件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69536116
地址:巩义市永新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西三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4号楼d座七楼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电话:0371-60992507
巩义市公安局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