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州地区部分高(快)速公路实施视频及监控联网工程 |
批复文号 | |
批复单位 | |
招标人 |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营运分公司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广州地区部分高(快)速公路实施视频及监控联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营运分公司受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交投集团”)所属路段委托开展全省高速公路监控视频及路况信息数据接入省营运平台的招标工作。本招标项目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协会第一届第三次理事会决议》的文件要求开展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营运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广东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协会第一届第三次理事会决议》的文件要求,省营运协会将整合全省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将路段视频监控(含道路、互通、服务区、收费站)、可变情报板、路况交通信息接入省运营平台。 本工程为广交投集团所属路段的实施。由于省交通集团营运管理的路段目前已实现集团内部的联网监控,并建设有骨干通信网。为节约投资,本工程拟利用省交通集团已有的骨干通信网,各路段就近接入,实现路段监控业务接入省营运协会的监控平台。 2.2本次招标只设一个合同段,招标内容为①广交投集团所属路段监控视频(含道路、互通、服务区、收费站)接入省营运协会监控平台;②广交投集团所属路段可变情报板、路况交通信息接入省营运协会监控平台;③配套的通信系统的改造。广交投集团所属部分路段的设备新增、扩容及联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为 45个日历天。 2.4项目实施地点:广河高速(广州段)、增从高速、机场高速、北环高速、南沙港快速路、西二环北高速、广明高速(广州段)等路段。 经广河高速(广州段)、增从高速、机场高速、北环高速、南沙港快速路、西二环北高速、广明高速(广州段)等高速路段的营运单位共同协商后,决定进行统一招标,并委托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营运分公司作为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上述高速路段的各营运单位(以下统称为业主)签署合同、计量及结算。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的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新标准: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的公路机电工程一级资质)。 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成功独立完成过至少3个合同段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施工,累计施工里程300km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否决其投。 3.5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的报名文件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是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另外单独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盖章)2份(下载地址:http://www.gzggzy.cn/)。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10: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30时至10: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投标报名时间。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2)依法重新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营运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派潭镇利迳村 邮 编:511385 联 系 人:丰先生 电 话:020-82829997-8610 招标代理: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从一路336号(元下田牌坊左侧三楼314室) 邮 编:51042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0-36240419 传 真:020-36173090 网 址:http://www.gzcxjl.com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参股是指持股比例不超过50%,或不是第一大股东;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 |
发布人 | 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6-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