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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安县宁海路和黄海大道沿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工程招标

  • 2016-03-03 15:05:4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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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宁海路和黄海大道沿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本工程包括宁海路8个点位(包括江海路口、旺池路口、海光路路口、长江路口、东海大酒店、安平路口、名典咖啡和黄海大道路口)和黄海大道12个点位(镇南路口、体育馆、永安路口、尚府、万星路口、中坝路口、检察院、聚丰养生馆、宁海路、新宁路、通榆路和鑫来路)
     
      (2)工程规模:20个点位设备的并杆和立杆施工;
     
      (3)招标范围:自动抓拍球机、部分立杆等施工和设备联网调试及对接等;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3月15日到2015年4月4日;工期: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603012976112329

    自动抓拍球机、部分立杆等施工和设备联网调试及对接等和设备联网调试及对接等

    20个点位设备的并杆和立杆施工、设备联网及调试对接

    29

    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二级及以上或通信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下的监控系统分项或通信、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临时)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二级及以上或通信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下的监控系统分项或通信、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临时)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企业资质证书;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e.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注: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日到2016年3月9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9日14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本工程采用全程电子化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人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解密,供评标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投标人不提供电子CA加密锁,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本工程采用竞争性发包方式,实行多轮竞价,经过评审的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
     
      7.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800元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
     
      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编:226600
     
      邮编:226600
     
      联系人:徐祝明
     
      联系人:张义群
     
      电话:0513-88869698
     
      电话:0513-81819575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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