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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镇海G329国道永茂西路路口改造工程-II标段(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 2016-02-25 16:19:2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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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G329国道永茂西路路口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2016]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资金来源与出资比例:区财政安排治堵资金145万元,其余由骆驼街道负责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II标段(交通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G329国道与永茂西路路口。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将G329国道与永茂西路路口改造为十字交叉,329国道双向增设左转弯车道,主车道由2*3.75米渠化为3*3.75米。本标段实施内容包括交叉口改造为十字交叉后采用信号灯控制,增设机动车信号灯、人行道灯、电子警察及治安监控等设施。路口相应增加指路标志及车道行驶标志、人行横道线、导向箭头等。中分带及侧分带硬化后在渠化及过渡路段设置波形护栏。
     
      项目施工图预算:约234万元
     
      本标段招标标段数:二合同段(Ⅱ标段)为交通设施工程。
     
      本标段招标范围:交通标志标线、护栏、减速带、道口标柱、信号灯、电子警察及治安设施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
     
      本标段工程施工预算:1117324元。
     
      本标段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资格后审强制性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
     
      3.4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的投标和建设过程中,无受贿、行贿犯罪行为,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工程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交易员本人持交易员证在镇海区金华南路55号E座3楼32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自行填写《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盖单位公章)(报名表格可由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ztb.gov.cn)下载)后到报名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下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不符合要求不得领取招标文件):
     
      1)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文件印刷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其他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二。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4-87284375
     
      传真:0574-87680182
     
      联系人:陈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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