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海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威海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及保修全过程
三、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内容: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设备基础施工;
(2)建设地点:威海辖区高速公路;
(3)质量标准:合格;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投资概算:约500万元;
(6)计划工期:120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四、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网上审查)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网上审查)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网上审查)
3、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七、请于2016年 2 月 23 日08 点 00分至2016年2 月29 日17 点00 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标书费200元 辅助评标光盘费15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