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采购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支队购测速仪及移动电子警察实施政府釆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支队购测速仪及移动电子警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615-164116020070
二、项目内容该项目: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额(万元) |
| 1 |
便携式移动高清平板雷达测速仪 |
10 |
68 |
| 2 |
车载智能摄录设备 |
10 |
96 |
三、供应商实质性资质要求:
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提供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提供样品各一套。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五、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1日,每日9:00时-17:00时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卫津南路19号305)
3.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自行购买。
4.谈判文件的售价: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2月4日下午15:00时
2.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3)
3.谈判时间:2016年2月4日下午15:00时
4.谈判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卫津南路19号603)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贾劼孙海玲
2.联系电话:23556628
八、釆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釆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釆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路
3.釆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马弘刚23320787
九、釆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釆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釆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3.釆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23556628
4.釆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等
十、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釆购人、釆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1月28日起至2016年2月1日止。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