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福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0624-16180126(2016融财购计[006]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S305省道事故黑点路段交通安全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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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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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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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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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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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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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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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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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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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305省道事故黑点路段交通安全设施采购及安装 |
警用设备和用品 |
交通安全设施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汪警官0591-85381256 |
福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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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预算资金:44.0000万元 |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6-01-27至2016-02-25 |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5层509室 |
| 6、联系人: |
陈美连、庄香东 |
| 7、联系电话: |
0591- 87600347、38872249 |
传真: |
0591- 38872072 |
| 公司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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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zhuangxd@fujianbid.com |
| 8、投标人资格: |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根据(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本项目未办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手续,因此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该函应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在开标当日保持有效)。 (4)应提供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应提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应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6-03-02 09:00:00(北京时间) |
| 10、开标时间: |
2016-03-02 09:00:00(北京时间) |
| 11、开标地点: |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7层709开标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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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13、开户银行: |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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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帐号: |
1000126918900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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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 2016-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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