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神马大道许南路路口电子警察、信号灯及标线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平顶山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项目名称、编号及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神马大道许南路路口电子警察、信号灯及标线项目
1.2采购编号:PZC2016-0598Aj-58950
1.3采购内容:前端路口电子警察、前端路口信号灯及标线的采购及安装
1.4质量要求:合格
1.5供货及安装周期:7日历天
1.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约47万元
二、谈判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谈判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3谈判人须具有安全防范一级资质;
2.4谈判人投报主要设备(700万高清电子警察抓拍单元、信号控制机)须具有生产(制造)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与原系统充分兼容无缝对接)原件;
2.5谈判人投报电子警察抓拍单元须具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符合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检验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2.6谈判人必须具有原信号机生产厂家出具的对接承诺函(谈判时提供原件);
2.7谈判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有效期内);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6日~2016年1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17:30),到平顶山市新城区君临天下B区1301室报名,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安全防范一级资质证书;主要设备生产(制造)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电子警察抓拍单元须具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符合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检验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且真实有效,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3.3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谈判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4.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4.2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2月1日上午9点整(北京时间)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607626361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5--619951715537538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