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清市104国道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乐清市104国道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104国道乐清段清江田垄村路口、南塘亨乾口路口、石帆巉头村路口、北白象塘下村路口、北白象沙门村路口、北白象高中高西村路口等六处道路交通信号灯建设,鉴于交通信号灯日常使用与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信号灯智能控制平台兼容,便于日常统一管理维护,同时2016年春运在即,为了尽快完成信号灯建设,确保104国道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以上道路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组织施工,由乐清市保安服务公司负责建设,故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乐清市保安服务公司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乐清市财政局提出意见。
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温州市乐清市财政局
地点: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57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