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需太原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交警道路监控部分)三期工程勘察设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交警道路监控部分)三期工程勘察设计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太原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三期工程(交警部分)勘察设计主要包括主城区机动车道内建设一类1500台监控摄像机的监控杆杆型设计、杆结构及基础设计;监控摄像机点位、中心平台、安全接入平台设计及设备选型、系统线缆连接等设计;监控系统网络传输及路由设计,光缆接续设计;监控系统地下管线设计、穿线井设计;中心机房改造设计。
3、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第一包:太原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交警道路监控部分)三期工程勘察设计(1项)、第一包采购预算合计:926,054.71元。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4、项目编号:2016(2015)-16-18-J
5、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经销采购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
(4)必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收取其税收的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必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收取其社会保障资金的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必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资质要求: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通信工程)甲级。
(8)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采购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6、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20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7、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1月25日上午08:30—09:3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月25日上午09:3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8、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包括: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应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0、凡供应商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采购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谈判。
11、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邮编:030002
联系人:王轲联系电话:0351-3098088
联系人:常翠云联系电话:0351-3092919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51号邮编:030021
联系人:杨阔联系电话:0351-6939619
13、信息发布:本次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供应商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