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就南山交警大队南山区交通监控系统完善和提升(交警大队监控系统)项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NSCG2016086060
招标项目名称:南山交警大队南山区交通监控系统完善和提升(交警大队监控系统)项目
招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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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流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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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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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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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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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明细清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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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8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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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交通监控系统完善和提升工程项目(南山交警大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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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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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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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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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于2016年01月04日20:00至2016年01月19日09:30期间从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站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6)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护壹级资质(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在广东省公安厅进行同等级资质登记备案),分支机构须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可使用其总公司壹级资质的相关证明(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重要提示: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将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进行审查。供应商未在上述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的,视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将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
答疑事项:2016年01月15日00:00前将对标书的疑问在网上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2016年01月16日前将集中答疑结果以网上公布方式告之各投标人。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已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登录“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6年01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_评标二室
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交纳投标保证金:
(1)按照市政府采购中心要求,所有项目必须向市采购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万元;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4)自2013年6月1日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5)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户:001210020054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行号:307584021015
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15楼
邮政编码:518052
传真电话:0755-26662655
网上操作咨询:26662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