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大公镇人民政府决定(业主即招标人),现面向社会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批文:详见大公镇项目工程招标资金使用审批表
2.2项目规模:招标控制价18万元。
2.3项目地点:大公镇集镇区域。
2.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等总包干。
3.工程标段:本工程为1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与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相关经营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
4.2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管理认证。
4.3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
4.4本工程不接受以任何形式组织的联合体投标。
5.信息发布时间: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0日。
6.资格审查: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区镇中心项目),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7.评、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中标人须提供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8.1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月11日10时00分,逾时不于受理。
8.2开标地点:大公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公镇成人教育中心校一楼),由大公邮政储蓄银行西巷向南40米。
招标人: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苏军电话:13057090058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