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金溪大道与金山路口交叉口交通信号灯设施设置项目及金溪大道禁令标志、电子抓拍设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PZJY16JZ002A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金溪大道与金山路口交叉口交通信号灯设施设置项目及金溪大道禁令标志、电子抓拍设置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35,534.68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金溪大道与金山路口交叉口交通信号灯设施设置及金溪大道禁令标志、电子抓拍设置
2、具体技术参数或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3、报价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6、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7、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函。
以上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核查,只有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才可以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七、报名时间、地点、供应商产生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3、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随机抽取方式选取五家作为正式报价人;抽取时间:2016年1月13日9时00分。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13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8日15时00分(提前30分钟受理谈判响应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一、谈判时间:2016年1月18日15时00分。
十二、谈判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揭阳市揭东区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802329939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环市北路城市家园A幢8-9号(东成渔村东侧)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3-8258166
传真:0663-8258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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