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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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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海安县七星湖大道与南海大道交叉口红绿灯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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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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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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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具体 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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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范围:七星湖大道与南海大道交叉口红绿灯建设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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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段计划开、 竣工时间: 2016 年01月19日到2016年02月08日;工期:20日历天 ;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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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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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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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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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具备 (市政或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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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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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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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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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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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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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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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报名条件:(1) 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 ,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2)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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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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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中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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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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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2015 年12月30日到2016年01月11日 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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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售价 250 元 / 标段,售后不退。(网上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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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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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01月11日14:3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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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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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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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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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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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8 000 元 整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8.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本工程采用多轮报价,经过评审的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 9.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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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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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海安县开发区 |
地址: |
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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