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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管局西青支队第五期电子警察工程项目招标 819万

  • 2015-12-24 16:23:3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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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第五期电子警察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第五期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XQGPC-20151524-1
     
      二、项目内容
     
      采购预算金额:8198000元
     
      采购明细项目:高清智能摄像机41台、前端存储主机19台、工业级交换机14台、工业级光纤收发器36对、高清智能摄像机10台、前端存储主机3台、工业级交换机3台、工业级光纤收发器6对、高清镜头41只、防雷模块41只、闯红灯抓拍记录单元41套、摄像机防护罩及支架41套、LED补光灯及支架119台、补光灯控制单元119套、红灯信号检测器14台、前端校时模块14台、线缆及辅材43套、抱杆机箱36套、落地机箱14套、箱体基础制作及施工14套、电子警察杆体(高6.5m、横臂长4m)2套、杆体基础制作及施工2套、电子警察杆体(高6.5m、横臂长7.5m)14套、电子警察杆体(高6.5m、横臂长9m)4套、杆体基础制作及施工18套、电子警察杆体(高6.5m、横臂长12m)6套、电子警察杆体(高6.5m、横臂长14m)3套、杆体基础制作及施工9套、手孔井50座、设备检测费41套、绿化恢复及破路恢复14项、基础施工费用(顶管、挖沟、取电等)14项、高清镜头10只、防雷模块10只、平板窄波雷达10台、卡口测速抓拍记录单元10套、摄像机防护罩及支架10套、爆闪补光灯及支架10套、LED补光灯及支架10套、补光灯控制单元20套、前端校时模块3台、超速违法提示标志6套、限速标志6套、标志立杆基础及施工12套、线缆及辅材10套、抱杆机箱6套、落地机箱3套、箱体基础制作及施工3套、电子警察杆体(高6.5m、横臂长7.5m)2套、杆体基础制作及施工2套、电子警察杆体(高6.5m、横臂长12m)4套、杆体基础制作及施工4套、手孔井9座、设备检测费10套、绿化恢复及破路恢复3项、基础施工费用(顶管、挖沟、取电等)3项、核心交换机1台、接入服务器3台、应用服务器1台、数据库服务器1台、数据处理终端30台、黑白激光打印机10台、针式打印机4台、交通事故现场取证设备6台、移动处理终端10台、高拍仪3台、电子警察违法处理平台违法数据接入模块1项、电子警察违法处理平台卡口数据接入模块1项、电子警察违法处理平台视频信息接入模块1项、电子警察违法处理平台流量信息接入模块1项、电子警察违法处理平台违法数据导录模块1项、电子警察违法处理平台设备管控模块1项、电子警察违法处理平台数据管控模块1项、电子警察违法处理平台通行记录查询模块1项、电子警察违法处理平台统计分析模块1项、电子警察违法处理平台违法数据处理模块1项、违法数据存储服务器1台、移动存储设备4台、系统集成服务1项、运维服务三年1项,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在投标人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后上网公示,并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4.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地投标人需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外地投标人需提供《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提供所投高清智能摄像机由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外地进津施工企业提供《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11.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以上第10项、第11项的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12日,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117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携带2015年12月25日之后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5.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16年1月5日9:30,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门口集合,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22-27929822。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19日14:00前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121室
     
      3.开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14:00
     
      4.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121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郝先生李女士
     
      2.联系电话:022-27937066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40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周先生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929822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5号(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7937066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电话:022-27937066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380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xqcgzx6066@163.com
     
      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企业注册当地的检察院或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查询并获取《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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