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港东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天津港东疆交通管理水平改善项目电子警察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天津港东疆港的智能交通建设,方便交通执法部门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通过在不同路段设置电子警察系统,及时地对违法车辆进行警示和处罚,使之能够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减少以至杜绝违法行为,最终达到减少交通事故,增加交通安全性的目的,使天津港东疆港的智能交通系统更加的完善。拟在天津港东疆港智能交通原有的基础上,在东疆港区新建交通电子监控设施14处,初步实现重点区域电子监控系统网络化建设。
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投标人的工作、供货范围为交钥匙方式,包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所提出的本货物的供货、装卸、安装、调试、检验、现场保管、保险、风险、人员培训、现场服务、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2、招标范围(数量):详见技术规格书或设备清单。
3、交货地点:天津港东疆港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4、工期:2016年5月30日。
5、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资金来源: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贷款。
三、投标人资格
凡具备以下的资格条件及本公告其他内容,愿意响应招标、并能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公开招标。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并且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营并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具备具有足够承担本工程的相应财务能力及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产品;注册资金不少于2500万元以上(含2500万元);营业范围要包括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并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5、投标人具有承揽过类似工程的3项业绩;并分别提供用户清单、联系电话、销售设备型号、详细规格以及合同,由招标人确认;投标人配备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具有类似工程的资格和经验。
6、由于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仅是终端设备,最终需要与天津港南北疆现有智能交通系统并网,是原有系统的配合项目,所以要求投标人必须要清楚地了解天津港智能交通系统现状并到现场勘察与原有系统配套安装的相关要求。
7、提供天津地区售后服务及维修网点情况。
8、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告发布时间与投标报名截止日期
1、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
2、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2月25日15:00时(北京时间)
五、投标报名方式
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本单位介绍信、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证明符合“三、投标人资格”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
未参加报名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港东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美洲路联检服务中心5层
邮政编码:300463联系人:窦媛媛电话:25704167
传真:2570211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邹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防路金岸二道481号散货交易大厦7楼701室
邮政编码:300452联系人:樊学锋电话:25708829
传真:257024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