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安吉县孝丰镇人民政府就电子警察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AJJZ2015-033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备注
1电子警察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安吉县孝180.6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15-12-15至2015-12-2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3楼)。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网页下载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0(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12-2514:00
七.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九楼)。
八.谈判时间:2015-12-2514:00(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九楼)。
十.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谈判保证金(元):8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银行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4)、谈判供应商报名表一份加盖公章,下载网址:http://www.ajztb.com,位置:下载中心。
3.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孝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联系电话:0572-5129120
传真:0572-5129121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三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3757270209
传真:0572-5129121
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3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监管科
联系人:吴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2-5318212
传真:0572-5318212
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