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信产园道路路口电子警察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信产园道路路口电子警察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长财高新采计-GK201509030
委托代理编号:BDFR-2015ZC014
3、项目预算:¥1182000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或由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壹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非本省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本地化服务,且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在湖南设有分公司(或相应的办事机构)且注册一年以上,(提供其入湘施工登记证、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5、招标文件获取:
3.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6年1月6日,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3.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6年1月7日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6年1月7日9:00时。
6.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230000元。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招标文前附表)
7.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公告期限:
2015年12月11日15:00时至2015年12月18日15:00时止(5个工作日)。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区岳麓大道西588号
电话:0731-89701910联系人:谭俭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解放西路378号湘茶大厦6楼
电话:0731-82564848联系人:谢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