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松江区道路智能交通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或具有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一级等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江区道路智能交通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招标
2、招标编号:SHXM-15-20151211-8270(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JJCZB2015077)
3、预算编号:15-58292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1)以松江新/老城区为中心,覆盖辖区内的中山路、乐都路、谷阳路、辰塔路等33条地面道路,以及延伸至区界的沪松公路、嘉松公路等10条重要省道和县道,共计310个交叉口;
2)同步建设有轨电车T1和T2沿线的70个交叉口智能交通设备及配套基础建设。
5、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招标需求
6、交付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2-1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1-12,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2-1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2-18,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一级等级认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集中采购机构审核时间(即网上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5年12月18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办理(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1-12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1-12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
(2)开标时,投标人应当进行投标文件数据解密及其他相关操作,投标人应携带可以在开标地点自行无线上网的计算机设备和有效数字证书(CA证书)以进行开标相关操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松江区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zgzx.songjiang.gov.cn)、“松江区财政网”(http://czj.songjiang.gov.cn)和“松江区门户网”(http://www.songjiang.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不对此负责。
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15年12月23日上午10:00时前以书面形式(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网上电子平台上发布澄清公告(届时请投标方予以关注)。
3、所有投标书都应附有捌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并于2016年1月12日09时00分之前递交。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账号中(须在汇款凭证附言处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开标会开始前出示汇款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仓桥支行
账号:31001937712050014432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松江区中山东路290号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
邮编:2016000邮编:201600
联系人:徐玉龙联系人:杨益民
电话:57831643电话:67743119
传真:57831643传真:67743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