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BM2015-24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
共一个标段
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本项目供应商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还应具有如下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具有安全技术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电警抓拍单元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3.8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12月10日08:30至2015年12月16日16: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莱芜市北坦南路68号对面)
3、方式: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生产厂家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莱芜市花园北路联系人:王科长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北坦南路68号对面
联系人:毕女士联系方:0634-6623777
发布人: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