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系统二期采购项目 | ||
| 采购项目编号 | PSCG-G[2015]033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 | ||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5-12-10 09:30 |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项目包个数 | 1 |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公司资质须在眉山市公安局备案; 9、针对本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9.1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检测主机、摄像机、LED补光灯等)生厂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 9.2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要求采用800万像素摄像机(或以上)和500万像素摄像机(或以上)设备,应具备两种产品的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1、采用800万像素摄像机(或以上)的应具备: 1)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GA/T496-2014,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995-2012,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5) 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959-2011,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采用500万像素摄像机(或以上)的应具备: 1)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GA/T496-2014,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995-2012,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5) 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959-2011,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9.3测速卡口系统应具有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如下检验报告: 1)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995-2012,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4) 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959-2011,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5) 机动车测速仪GB/T 21255-2007, 提供省级(包括省级)以上或者公安部产品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9.4高清视频综合监测系统应具有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如下检验报告: 1)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995-2012,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4) 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959-2011,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9.5违法停车抓拍系统应具有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9.6补光灯须提供省级(包括省级)以上或者公安部产品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9.7 UPS主机具有泰尔认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9.8提供电池阻燃报告,提供阻燃报告复印件。 | ||
| 标书发售方式 |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登录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msggzy.org.cn/pengshanweb/,查看首页 “网上交易大厅”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或查看“政府采购”公告栏选择采购公告,点击采购公告最下方的“网上报名”按钮,按网上提示填写公司资料并下载招标文件; |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5-12-11 09:00到2015-12-21 18:00 | ||
| 标书售价 | 0元/份 | ||
| 标书发售地点 | 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msggzy.org.cn/pengshanweb/ |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01-06 09:30 | ||
| 开标时间 | 2016-01-06 09:30 | ||
| 投标地点 | 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开标地点 | 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眉山市彭山区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28-37612958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许先生 028-37629895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许先生 028-37629895 | ||
| 备注 | 1、各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要在我中心网站上找到本项目公告,并在本项目公告底部找到网上报名按钮,点击按钮后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2、各位投标人在报名后请妥善保存唯一码,缴纳文件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均需使用唯一码在本项目公告底部系统登录中进行登录后操作。 |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zqyj/40288687505f51f00150f029eb2804f6.html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