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淮安市清河盐河生态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该单位的盐河生态城长江东路与237省道平交道口交通信号设施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及编号:盐河生态城长江东路与237省道平交道口交通信号设施工程QHQZFCG_SZ2015_001
2、项目简要说明:
建设地点:盐河生态城长江东路与237省道平交道口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招标范围:盐河生态城长江东路与237省道平交道口交通信号设施工程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变更设计及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公安、交通验收标准,经发包方及接收方共同验收合格确认)
3、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谈判供应商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谈判供应商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5)谈判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承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6)谈判供应商必须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7)谈判供应商拟派的建造师必须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谈判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三年的免费质保承诺;
(9)谈判供应商须承诺设备在使用寿命范围内(需超过3年质保期),若相关技术规定需要对字符叠加或其他软件功能进行调整,谈判供应商需将设备无条件免费升级至符合要求的软件版本;
(10)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所投电子监控系统相关设备符合公安部出台的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11)谈判供应商所投的摄像机、控制主机必须具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提供的检验报告;产品生产厂家须为江苏省公安厅经省级机关采购中心“3.20”道路监控系统前端设备供应商入围,且提供原厂家“入围”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12)谈判供应商须做出书面承诺函,承诺待系统建成后无缝对接到淮阴区公安局现有3.20监控管理平台,所投存储设备必须融入淮阴区分局现有道路监控存储系统,便于统一调用和管理,所需开发接口对接费用等由供应商负责;
(13)电子警察系统需要满足:GA/T832-2014《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提供检测报告;
(14)谈判供应商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附)
(15)谈判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15年1月以来谈判供应商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以谈判供应商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1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先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可继续参加谈判,若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4、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1)到淮安市漕运西路社管大厦六楼610(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谈判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3)地点:淮安市漕运西路社管大厦六楼(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4)时间:2015年12月7日-2015年12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5、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漕运西路社管大厦六楼(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6、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时00分
谈判地点:淮安市漕运西路社管大厦六楼(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7、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袁超电话:15950393248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徐主任电话:15061419302
(3)采购中心联系人:郭楠电话:0517-83643302
采购人地址:淮安市漕运西路社管大厦六楼(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8、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入区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并提前到采购中心换取收据。
(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谈判保证金的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入帐形式(付款凭证必须经付款行或收款行盖讫章)。
(3)谈判保证金缴纳信息: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
采购中心账号:80301005100002630
开户行:江苏银行清河支行
开户名:淮安市清河区预算外资金专户
(4)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的成交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
(5)本次谈判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递交招标人。
9、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由谈判供应商自行勘查现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10、本次采购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徐主任电话:15061419302
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河盐河生态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安女士电话:0517-89080299
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950393248
联系地址:开发区青春雅轩5号楼1308,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