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5544)的批准,现就红绿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红绿灯采购
二、项目编号:GTRZ2G2015128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数量及采购预算价:交通信号控制机9台、机动车信号灯具54组、人行信号灯具36组、2号接线井9座、4号接线井116座、控制机主电缆2255米、机动灯电缆5240米、人行灯电缆3070米、倒计时控制电缆4470米、机动信号灯杆2套、机动信号灯杆10套、机动信号灯杆2套、机动信号灯杆4套、单柱式机动灯杆16套、人行信号灯杆36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政府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叁佰叁拾万元整(¥3300000.00)。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有法人资格供应商;
潜在投标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4、本项目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9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3、售价:招标文件费250元,售后不退。
4、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开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且齐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33000.00)
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收款人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账号:2116710029200002777,缴纳时间必须在2015年12月22日下午5时30分前缴纳;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并将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部分。若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仍未到达收款人账户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23日下午3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23日下午3时0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开标,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以下证件: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银行转帐底单原件,如业务回单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书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银行转帐底单原件,如业务回单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书复印件,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时到达参加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
十三、业务咨询:
招标人: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警官联系人:植一峻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892号
电话:0775-4295056电话:0775-4568783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775-4560240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