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六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长江路西延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谈判人谈判。
1、项目编号:LHZC-2015J52
2、项目名称:长江路西延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安装预算金额:81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例如原厂制造证明或产品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或货物制造厂商的产品授权代理证书或技术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业绩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谈判人自拟格式出具声明,其他部门出具的一律不予认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三级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谈判人公章、原件备查)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谈判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谈判人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取本票、汇票、电汇和网银等形式交纳(拒绝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形式)。谈判保证金原件不需封装在响应文件中,单独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但谈判保证金复印件必须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谈判人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保证金收款信息:收款人:南京市六合区政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收款帐号:430101572900184349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站免费下载
6、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2015年12月23日下午2:10---2:30六合区政务中心七楼
8、谈判时间、地点:2015年12月23日下午2:30,六合区政务中心七楼,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25-57756534
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政务中心805室(六合区雄州东路1号)
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025-57130508传真:025-57130517邮编211500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谈判人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