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委托,对福建省公安交通指挥中心项目(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软件)的下述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内容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编号:0624-15180984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完工期要求
|
项目实施地点
|
|---|---|---|---|---|---|---|---|
|
1
|
福建省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软件采购项目
|
1-1
|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业务软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套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指定地点
|
|
1-2
|
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软件
|
1套
|
|||||
|
1-3
|
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多维分析预警软件
|
1套
|
|||||
|
1-4
|
数据统一接入服务软件
|
1套
|
|||||
|
1-5
|
分布式数据库及流式计算中间件软件
|
1套
|
|||||
|
1-6
|
卡口车辆特征识别模块
|
11套
|
|||||
|
1-7
|
视频联网服务网关软件
|
20套
|
|||||
|
1-8
|
警用地理信息系统
|
1套
|
|||||
|
1-9
|
应用与系统集成
|
1项
|
|||||
|
1-10
|
技术培训
|
1项
|
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内容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和截标时间前三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资料。
(4)投标人近三年内(“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该函应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在开标当日保持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5年11月27日起至2015年12月3日止(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兴趣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购买招标文件时,烦请在介绍信中注明投标人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以便为投标人办理后续的补充通知及时发放事宜。超过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报名不再受理,且不能参加本项目后续的投标。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址: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3层)
6.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9:00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3层)公开开标。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招标人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18号,邮编:350001
联系人:童君诚联系电话:0591-8709930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1
传真:(0591)38872072
电话:(0591)8760034738872249
联系人:黄鸿彬、谢启橧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5919030845105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3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