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项目名称: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数据采集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数据采集管理系统1套
采购预算:¥520000.00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云南公安交警执法记录仪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已由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委托招标采购完成(中标供应商为昆明阿斯特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的业务数据结构、业务流程、数据流、工作流、各业务数据关联性等核心技术,需要统一工作平台实现公安交管信息资源数据与全省管理业务数据的横向对比,在技术上、专业上、实施流程上必须依赖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数据、技术路线和功能架构等多方面的专门流程。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文第二条第十一款“其他基于技术、工艺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之规定,为保证数据采集管理系统能与总队综合管理平台及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实现无缝关联、数据共享及同步升级,现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数据采集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昆明阿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经开路3号科技创新园2A6-1室
四、专家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张发佳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葛涛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计算机专业学士
黄峰云南鸿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器自动化工程师
梅华飞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师
黄国达德宏盈江县星云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论证意见:经论证,为了本项目能更好地实施并取得预期的效果,保证数据采集管理系统能与总队综合管理平台及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实现无缝关联、数据共享及同步升级等,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德宏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查。
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地址:德宏州芒市大街61号
联系人:谢大庆联系电话:0692-211504
德宏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地址:德宏州芒市勇罕街10号
联系人:刘向东联系电话:0692-2104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