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山丹”天眼工程扩容工程山丹县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平台建设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山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项目编号:GSJC201511Z-395ZY
三、项目名称:“平安山丹”天眼工程扩容工程山丹县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平台建设
四、拟采购内容:“平安山丹”天眼工程扩容工程山丹县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平台
五、项目预算:¥1200000元
六、实行单一采购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为了实现公安交通信息的保密性,后期维护,售后便利,网络的互联互通,不存在两家及两家以上的公司相互推诿,确保机房系统的规范性、安全性和稳定性以及设备使用的一致性,本次设备购置应予“天眼工程设备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山丹县分公司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
专家姓名:何力平工作单位:兰州军区司令部职称:高级工程师
本次采购项目为已建成的“平安山丹”天眼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属于已有系统的功能扩充,可避免采用其他供应商建设造成的设备选型和系统重复建设的浪费和不兼容问题,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二:
专家姓名:杨福泰工作单位:甘肃警察学院职称:副教授
该系统平台是基于“平安山丹”天眼工程视频监控项目的子系统,为保证该系统平台在技术和后期开发应用上“天眼工程”实现无缝对接,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三:
专家姓名:闫加元工作单位:甘肃省信息中心职称:高级工程师
本项目必须与原项目“平安山丹”天眼系统完全兼容、无缝对接、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因此本系统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必须由原中标方承建,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李俊龙
联系电话:18993633998
十一、监督部门:山丹县财政局
联系人:钱晓萍
联系电话:0936-2731152
十二、任何采购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山丹县财政局并抄送采购人。
山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