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招标,标书编号:ZJZC-(2015)公字第0107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二、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1月2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裙楼3楼2号窗口)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3)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证明材料;
(4)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招标内容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采购要求。本项目预算:人民币500万元。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评标时,将给予每个投标人10分钟的项目演示说明时间,各供应商自行准备演示材料演示设备(中心不提供网络接入)。
五、采购人信息:
六、现场答疑时间:2015年11月30日9:30地点:镇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5楼会议室(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19号)联系人:卢先生电话0511-88958520请领取招标文件的各供应商准时参加现场踏勘及答疑活动,如有疑问应在会上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予以澄清,若未提出,今后出现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及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未在现场答疑记录簿上签字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人投标时,投标人在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给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裙楼3楼第三开标室)
九、投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
北京时间10:00至10:30(投标截止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5/12/10
北京时间10: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十一、领取标书联系人:蔡静
联系电话:0511-85026007
传真:0511-85026965
十二、项目联系人:杨晓寅
联系电话:0511-85020602
传真:0511-85020602
十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帐号:701201880000084530004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