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受沈阳市沈河区五爱商贸物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就"五爱商贸物流区管委会办公室违停机动车现场抓拍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五爱商贸物流区管委会办公室违停机动车现场抓拍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
2.采购项目编号:LNHJ-2015193
3.采购项目内容:违停机动车现场抓拍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
4.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安装完成
6.完成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翰林路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行贿档案系统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投标供应商可到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每品目为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5日13: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河区五爱商贸物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6楼603室
联系人:于欣
联系电话:024-22852669
传真:024-22852669
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