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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丹县210国道南丹六寨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执法服务站建设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15-11-16 18:30:20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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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210国道南丹六寨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执法服务站建设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10国道南丹六寨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执法服务站建设采购

      二、项目编号:GXHCZC2015-J1-1136-XY

      三、竞标内容:采购一批210国道南丹六寨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执法服务站建设设备:卡口系统、服务站视频监控系统、视频对讲通信系统、缉查布控引导报警系统、流量气象监测系统、重点车辆登记核查预警系统、服务站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四、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

      2、竞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竞标,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竞标人竞标。

      五、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请于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广西河池市城东新区东城国际3栋3单元301室)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250元/本,售后不退(本采购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本)。

      4、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须由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检察机关在本公告期间出具的竞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竞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派委托代理人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竞标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最近一个季度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进行验证,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六、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11月20日15时30分前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广西河池市城东新区东城国际3栋3单元301室)递交,逾期不受理。

      七、截标时间及地点:

      于2015年11月20日15时30分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广西河池市城东新区东城国际3栋3单元301室)截标,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按时参加。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5年11月20日15时30分截标后为与竞标人谈判时间,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九、公告发布媒体: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业务咨询:

      1、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玉夏联系电话:0778-2238989传真:0778-2208989

  • 关键字: 南丹县 南丹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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