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充市辖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 ||
| 采购项目编号 | NCTC15N158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南充市 | ||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5-11-12 16:30 |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项目包个数 | 1 |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7、项目实施所在地市内通信运营商或其上级公司; 8、若投标人投标产品非投标人制造的,则必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其投标主要硬件产品(小间距数字LED屏幕、摄像机、信号机、雷达车辆检测器、核心交换机、防火墙、数据网闸、单向光闸、服务器、存储设备、精密空调、UPS及电池)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9、投标人对所投的具有集成指挥调度、交通信号控制、闯红灯自动记录、超速监测记录、交通电视监控、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交通流量信息采集、交通诱导信息发布等功能的主要软件产品承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由生产厂商出具软件著作权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无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须提供上述软件产品在地市级或以上城市的智能交通项目中3个应用案例的证明材料),并提供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和针对采购人需求对软件产品作相应开发的承诺书。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分公司参与投标 参与投标人若是分公司,非总公司或者已具有代表总公司参加政府采购处理投标事宜的分支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参加投标的,总公司或者已具有代表总公司对参加政府采购处理投标事宜的分支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对分公司参加本项目处理投标活动一切事宜进行授权。 | ||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领取 |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5-11-13 09:00到2015-11-23 17:30 | ||
| 标书售价 | 不收费 | ||
| 标书发售地点 | 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市政务中心大楼附楼5楼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503) |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12-07 09:30 | ||
| 开标时间 | 2015-12-07 09:30 | ||
| 投标地点 | 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市政务中心大楼5楼开标厅 | ||
| 开标地点 | 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市政务中心大楼5楼开标厅 |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钟先生:13990800566 赵先生:15228161111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市政务中心大楼附楼501室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联系电话: 0817-2226108(附楼503室) 收退保证金联系电话: 0817-2562631(附楼506室)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 0817-2221768(附楼501室) | ||
| 备注 |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证照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本项目领取标书、投标的人员,如不是企业负责人,还需携带负责人委托书原件。 |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zqyj/402886875060600f0150646453d50b66.html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