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系统二期采购项目 | ||
| 采购项目编号 | PSCG-G[2015]033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 | ||
| 公告类型 | 预公告 | ||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5-11-11 09:30 到 2015-11-19 12:00 |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项目包个数 | 1 | ||
| 各包采购内容 | 附件 |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公司资质须在眉山市公安局备案; | ||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详见附件 |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刘先生 028-37612960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许先生 028-37629895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许先生 028-37629895 | ||
| 其它内容 |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现就本项目采购事宜,广泛征求有效意见。如有,我中心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川财采[2010] 58号)第二章第十七条之规定只接收现场递交或邮寄形式提交,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印章)现场递交或以邮寄形式邮寄至我中心政府采购部。征集意见期限: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9日12时整(节假日请以邮寄方式)。质疑邮寄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邮电后街2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许先生(收) 028-37629895 邮编620860 注:质疑书格式请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质疑处理办法之相关规定进行制作。未按照格式制作的,予以拒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