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乡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新乡县新原路与新飞大道三岔路口高清抓拍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县新原路与新飞大道三岔路口高清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县交询价[2015]049号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捌万肆仟柒佰柒拾元整(¥84770元)
四、项目内容:高清抓拍单元2套、闪光灯3只、补光灯3只、高清智能卡口终端服务器1套、平台扩容1套等(详见询价通知书)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具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4、提供高清抓拍单元、补光灯、闪光灯、高清智能卡口终端服务器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加盖公章的授权书(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
联系人:韩女士0373-561852713938722511
七、询价通知书发售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询价通知书每本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八、报名要求: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
注: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询价通知书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报价文件开启后评审时由询价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上午09:30
十、报价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十一、采购人:新乡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张女士13782568080
十二、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18737378997
新乡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