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委托,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下列所需货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裕路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LACGZX-H2015464
三、项目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安徽本地企业或者在安徽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的外地企业(并通过2015年度年审);
3、具有良好的本地化服务,应急响应时间为2小时以内;
4、投标人具备国家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具有双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以上资质条件评标现场提供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免费下载网址:六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azfcg.gov.cn/)关于本项目的公告左下方。
2、免费下载网址:六安市招投标网(http://www.laztb.gov.cn/)关于本项目的公告左下方。
六、投标文件接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4日上午9:3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2楼开标3厅。
七、联系事项:
1、集中采购机构:吕志明0564-3378189
2、采购单位:方勇电话:0564-3927058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