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通科技产业园区一期道路五个路口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子警察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该工程项目内容包括详细的技术方案设计:安装、施工设计(包括图纸设计);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系统试运行;竣工测试;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计划。
2.2交货地点: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
2.3工期:合同签订后40天完成施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其他:合同估算价约1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质具备: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5、所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期内)。
3.6、如非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服务器/存储生产厂家,需提供原厂出具的授权函及主要产品的原厂5年质保服务承诺函。
3.7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格;
3.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4.3、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
4.4、投标申请人符合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4.5、所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期内)。
4.6、如非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服务器/存储生产厂家,需提供原厂出具的授权函及主要产品的原厂5年质保服务承诺函。
4.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出具当地检察院2015年8月以后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8、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携带所有资格材料原件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发布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
6.2获取方式: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to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3日9时30分,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江成研发园1号楼1103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to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地址:南通市跃龙南路28号
联系人:钱凯联系人:桑晖
电话:0513-85985009电话:0513-85505339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