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5】602号计划批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洛南新区新建高清监控和复合电子警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洛南新区新建高清监控和复合电子警察项目,洛公交易采购[2015]408号。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318.8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为洛南新区新建高清监控和复合电子警察施工安装项目,其中含高清监控73套,复合电子警察24套。
四、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河南省内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一级资质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及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证书并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4日18:00。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下午15:30。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九、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和电话:王先生079-63629133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新区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和电话:赵先生齐先生0379-6992102769921028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招标免中标代理服务费。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