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黄梅县公安局的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采购办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2015-ZFCG199号)的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本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以下7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G105国道与规划五路、G105国道与西城大道、G105国道与C8路、景观大道与城五公路、滨河国际、孔垄路口、五祖高架桥及黄梅县联网机后台,详见工程量清单;
总限价:260万元;
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毕支付95%货款,余款两年内付清.
保修期:2年维保,出现故障2小时响应,8小时到场,每年定期到场维护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售后服务等
3、工程地点:黄梅县。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颁发的交通信号灯检测报告;
3、投标人须取得投标主产品(高清网络摄像机等)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总部授权书(厂家办事处、分公司或代理商授权无效);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
5、投标人应提供2012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
6、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实行资格后审方式;
7、投标企业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全部内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或将其中任何一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8、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在交货期内实现信号灯电子警察与交警大队现有平台软件无缝接入,或者经过适当的技术升级能够接入,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应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具有的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颁发的交通信号灯检测报告。
4)投标人具有的有效期内的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
5)投标人取得的投标主产品(高清网络摄像机)的厂家总部授权书(厂家办事处、分公司或代理商授权无效);
6)2012年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
7)所投产品与原有系统可实行无缝对接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投标人若不能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1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10月30日24:00时前交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账为准)。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黄梅支行;户名: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号:105533968002帐号:42001676837053002765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人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持相关资料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届时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有专人负责接受报名并出售《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下午17:30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上午9:00时,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在2015年11月16日上午9:00时之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质疑回复
投标人可对设备的技术参数及评分标准是否有针对某一特定品牌的倾向性,以及该参数是否实质上满足三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等问题提出有根据的意见和建议。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向黄梅县公安局和武汉信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招标人将在汇总各方意见后对招标文件一次性修改。如投标人对招标人修改的参数和有关质疑回复仍有异议,可在收到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起投诉。
招标人:黄梅县公安局
联系人:余大队电话:18986757018
代理机构: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柳女士电话:18972729019
报名联系人:周女士电话:15972808875
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713-3352939
日期:2015年10月26日
发布人: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