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受委托,对闵行区道路交通信息化工程一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
(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3)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闵行区道路交通信息化工程一期
2、招标编号:SHXM-12-20151023-1584(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HXM-12-20151023-1584)
3、预算编号:12-15-03198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1)闵行区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的运行保障服务及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服务;
2)闵行区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和设施的应急抢修以及系统完善服务。
3)具体服务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交付日期:
6、交付地点:上海市闵行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0-26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1-15,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潜在供应商可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内,从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直接下载招标(或采购)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1-1614: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1-1614: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闵行区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闵行区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投标人派遣授权代表自行携带电脑、3G/4G上网卡等前来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以示出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安局闵行分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3700号地址: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邮编:201108邮编:201199
联系人:汤志华联系人:李煜
电话:24062113电话:86-21-64985000-6161
传真:24062113传真:64926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