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开发区南部新兴产业区港中公路拓宽道路和绿化工程(港中公路智能交通工程)已由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滨发改许可[2013]7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开发区南部新兴产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75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受天津开发区南部新兴产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港中公路智能交通工程,智能交通系统由交通信号灯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全景摄像机系统、通信链路及电源系统共4个子系统构成。本次总投资额约4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南部新兴产业区(大港太平镇)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人行道信号灯18套,悬臂式机动车道信号灯40套,闯红灯电子警察3套,超速抓拍电子警察1套,球型全景摄像机4套,枪型全景摄像机4套等
2.4工期要求:2015年11月25日至2016年01月25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要求投标人资质为: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不分等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5、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专业不限,具有投标单位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6、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具有《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7、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并在有效期内;8、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照津建【2012】1091号文件配置,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6.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7.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开发区南部新兴产业区办公楼4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7.3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开发区南部新兴产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富元(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南部新兴产业区办公楼(大港太平镇)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杨凯电话:63106602
传真:63106005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夏宝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76号8号楼2单元
邮政编码:300453联系人:王晓旭电话:25293969
传真:25326767日期:2015年10月23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张瑜
电话:63381516传真:63380856电子邮箱:bhxqdgzbb@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号211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