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四川公安交通管理用移动雷达测速仪
采购项目编号川政采招[2015]281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四川省
公告类型征求意见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2015-10-1511:30到2015-10-2117:00
采购人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1
各包采购内容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4、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5、投标产品(手持式移动雷达测速系统)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机动车测速仪检测报告。6、提供有效期内的测速雷达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有效期内的测速雷达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详见附件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赵老师,87595577,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199号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电话:028-61323015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何老师,61323015
其它内容各潜在供应商: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评标办法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反馈至我单位,电子文档与纸制文档必须一致,若不一致,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届时供应商所提意见及采购单位对意见的答复将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上公告。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