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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刘闾路等道路交通监控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800万

  • 2015-10-16 15:25:5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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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闾路(342省道—钱胡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刘闾路(342省道—钱胡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发改许基础[2012]2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刘闾路(342省道—钱胡路)

      工程规模:刘闾路(342省道~钱胡路)、广益路(锡澄路~惠勤路)、小三里桥街北段(三院西大门~兴源北路)、CBD支路(金融六街、金融七街)、蓉湖南路RH12-1标段(学前西路~健康路)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交通监控的设备采购、安装和路口设备的集成,包括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接入无锡市交警指挥中心平台的集成

      计划工期:166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800万元

      招标范围:刘闾路(342省道~钱胡路)、广益路(锡澄路~惠勤路)、小三里桥街北段(三院西大门~兴源北路)、CBD支路(金融六街、金融七街)、蓉湖南路RH12-1标段(学前西路~健康路)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交通监控的设备采购、安装和路口设备的集成,包括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接入无锡市交警指挥中心平台的集成。

      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二级](含)以上或者[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资质]

      3.1.2财务要求:2012至201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2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造价为500万元以上的城市内智能交通工程(不包含高速公路),要求具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具体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缺任一项为不满足要求。业绩工程日期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

      3.1.4信誉要求: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者在暂停期内。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5.1[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5日9:00时至2015年10月19日16:3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05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无锡市振新路588号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孙晓军联系人:/

      电话:0510-82710679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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