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红绿灯建设、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通过政府采购主管审批,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1.1招标项目的名称、编号、内容
1.项目名称: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建设等科技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ZZB-15J079。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建设等科技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需对整个指挥中心建设等提供深化设计、组织施工、设备招标、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一系列相关的服务。具体招标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分:采购内容与要求》
4.包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红绿灯建设、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
工期: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
5.包二: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红绿灯建设、电子警察网络租用采购项目
工期: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
6.包二: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红绿灯建设、电子警察供电线路施工采购项目
工期:2016年2月28日前完成。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计金额。
1.2供应商资格要求
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包一: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应商必须具备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并为境内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省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叁级及以上资质。
3)《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购买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且初审合格后,方可获得采购文件:
(1)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省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资质(仅包一提供)。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出示原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A4纸复印件;
包二: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应商必须具备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与安装、安全设备的安装与维护、网络工程、网络建设、局域网工程、办公自动化、软件开发。),并为境内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购买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且初审合格后,方可获得采购文件:
(1)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出示原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A4纸复印件;
包三: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应商必须具备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并为境内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具有国家电力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相应级别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为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5)省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入滇备案证;
6)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8)《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购买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且初审合格后,方可获得采购文件:
(1)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5)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原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出示原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A4纸复印件;
1.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采购文件公告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3.获取采购文件地点: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镇康县泰和路96号或临沧市临翔区临都上城A7-1-5幢。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5.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3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4.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1.5信息发布:
本项目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koe.net》上发布。
1.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
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康县县城地址:临翔区临都上城A7-1-5幢
联系人:黄凌娟联系人:彭丽娟
电话:0883-6633133电话:15012068519
传真:/传真:0883-2155310
邮编:677704邮编:67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