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鸡泽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鸡泽县县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军兴0310-755824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联纺路18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明宏0310-5701067张振波0310-3117998
采购预算金额:300000.00
采购用途:电子警察设备更新改造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投标人提供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4.投标人须持有安防壹级资质证书。5.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能够和鸡泽县公安、城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平台无缝连接。6.投标人所投标平台必须提供基于《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控制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测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以及《全国机动车稽查布控系统卡口数据上传规范》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商公章。7.投标人要求提供平台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8.投标人所投电子警察及信号系统须持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9.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10.投标人投标当天还应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当地检察院出具)各投标人报名必须符合第二项资质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查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10-1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10-13
时刻说明: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1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北省鸡泽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会议室
供货时间:15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竞争性谈判
传真电话:0310-3117998
受理质疑电话:0310-5701067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鸡泽县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