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项目名称:江山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四、招标项目概况(用途、内容、要求等):
江山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技术外包项目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意见》(浙委办[2012]75号)、《浙江省社会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十二五”规划》(浙委办[2012]137号)、《浙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综委[2013]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全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构筑社会治安立体防控网,实现全省、全市视频协调作战,推进我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科学水平,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服务项目主要用途和要求:
①协助大队队完成城市交通相关的规划类项目技术审查工作;
②协助大队完成新、改建道路交通组织方案技术审查工作;
③协助大队完成建筑物交通影响评价方案技术审查工作;
④协助大队完成与交通秩序管理相关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⑤协助大队完成局部节点交通两难问题定性原因分析诊断;
⑥协助大队完成下一年交通组织优化类项目工作计划;
⑦协助大队制作各种保卫交通组织方案图纸;
⑧免费提供2-3次区域交通组织技术和交叉口交通渠化技术培训;
⑨以上服务内容建设费用10万及以上项目除外;
⑩乙方需要派两个人不定期在江山城区为甲方提供定点服务;
服务项目预算如下:
编号
内容
费用(万元)
1
交通组织类建议
2.2
2
规划类项目审查意见
2.2
3
工程设计类项目审查意见
2.1
4
图集及业务讲课类、审查会议
1
合计
7.5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申请理由:
我大队就城市交通管理问题在外出考察学习后发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主要依托浙江大学、杭州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依托宁波工程大学,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湖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地市区均依托无锡市明大交通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交通组织和交通工程专业咨询与合作。因此,向专业的交通咨询单位购买服务是目前较为常见的一种合作方式,通过这种合作,不仅能为交通秩序管理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还能带动交警自身业务素质能力提高。
经考察了解到:无锡市明大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拥有一批有着交通工程专业知识和交通组织实战经验丰富的团队,10多年服务浙江湖州、江西九江,8年服务浙江台州、义乌、嘉兴等地市区,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和其它地市区交警支队、大队的一致好评。
在与我大队合作适用阶段,该公司派1-2人不定期服务于大队交通组织管理和技术支撑、技术审查等工作,均能够及时、按质按量完成,为我大队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和我市城市治堵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时使我大队民警业务能力方面也得到新的提升。因此我大队拟与该公司合作,向该公司购买此项服务。
七、拟定供应商:
无锡市明大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质疑,同时报送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70-4046430
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夏科长联系电话:0570-4033197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