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史口镇新镇区道路红绿灯及标线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
谈判时间:2015年10月12日9:00时
采购人名称:史口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及电话:东营区史口镇828756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电话: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5号大众报社106室0546-8017166
一、项目编号:2015-skcggc007#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史口镇新镇区道路红绿灯及标线工程,包括生产、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达到采购人要求合格的全部内容,具体参数要求及数量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项目预算资金483750.4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能力,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的交通信号灯、信号机产品《检测报告》;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热熔标线检测报告及批量生产许可证;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五)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产品和人员。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5号大众报社一楼106)。
五、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的交通信号灯及信号机产品《检测报告》、热熔标线检测报告及批量生产许可证、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供应商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谈判文件。
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竞争性谈判资格。
六、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46-8017166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5号大众报社一楼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