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常山县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320国道招贤段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及道路安全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SZFCG-20151003-GK3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设备(含卡口功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设备
1.0
批
184.81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贰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产品具备“高清动态轨迹跟踪电子警察”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5、供应商投标时能按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授权书(生产厂商参与投标除外)
6、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内设有办事(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能为用户进行使用培训,软硬件的维护和升级等工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10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龙门路43号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安防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收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09:30。
七.投标地点: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常山县紫港街道紫港路2号行政大楼3楼)
八.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09:30。
九.开标地点: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常山县紫港街道紫港路2号行政大楼3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5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常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山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001687327059090302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本项目确定中标候选人后,该中标候选人必须在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查询期限为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往前追溯三年,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或签订采购合同后,一旦发现中标人(供应商)在本采购周期内发生行贿行为,经向检察机关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停止采购其货物、服务。
4、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投标。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常山县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剑
联系电话:0570-5016916
传真:0570-5016916
地点: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龙门路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