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对以下项目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CG15-00-1397
(三)项目类别:工程类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共4个品目,本次采购4个品目。
1.采购内容
品目品目名称品目类别采购内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质量保证期工程质量要求
001工程类——建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B0601视频调度系统合同签订后6个月日内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指定地点36个月合格。
002工程类——建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B0601卡口及视频监控系统合同签订后6个月日内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指定地点36个月合格。
003工程类——建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B0601网络系统合同签订后3个月日内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指定地点12个月合格。
004服务类——其他服务C99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6个月日内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指定地点12个月
2.商务要求
品目品目名称品目类别商务要求
001工程类——建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B0601需要投标单位现场踏勘。
002工程类——建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B0601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资质;需要投标单位现场踏勘。
003工程类——建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B0601需要投标单位现场踏勘。
004服务类——其他服务C99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3.其他要求
品目品目名称品目类别联合体投标兼投兼中资格后审报价形式
001工程类——建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B0601不接受不允许不允许金额
002工程类——建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B0601不接受不允许不允许金额
003工程类——建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B0601不接受不允许不允许金额
004服务类——其他服务C99不接受不允许不允许金额
4.支付条款
支付条件满足后,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下达支付指令,由主体按支付方式支付到投标账户。
品目支付序号支付条件支付比例支付主体和支付方式
0011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90.0%采购人自行支付
2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10.0%
0041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90.0%采购人自行支付
2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10.0%
0031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90.0%采购人自行支付
2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10.0%
0021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90.0%采购人自行支付
2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10.0%
二、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承诺若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视同自愿放弃中标和参加沈阳市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5.出具近五年来无行贿犯罪纪律的证明。
6.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品目其他条件
001无。
002无。
003无。
004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从即日起至本公告公示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入库供应商登录沈阳政府采购网(www.ccgp-shenyang.gov.cn)免费下载。
四、标前答疑会
1.召开时间:2015-09-2814:30。
2.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6楼第五开标室。
五、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时间:
递交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不接受在递交时间以外递交的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10-1213:30
2.递交地点: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开标区(5~7楼)
3.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现场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4.递交份数:投标文件七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5.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九十天。
6.其他:
(1)须以整品目的形式且对品目内全部采购内容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不具有独立运作并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授权的投标无效。
六、说明
1.凡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事项,请详见采购文件或向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咨询。
2.除特殊说明,采购公告或变更采购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3.本次采购,有效的采购文件类型的采购序号为采购序号。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72号
联系人:张瑜
电话:024-23108217;15904060077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联系人:王怡萌
电话:024-228966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