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交警大队新“四禁”监控一、二期及多功能电子警察三期设备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52226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
1新“四禁”监控一、二期及多功能电子警察三期设备维护项目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发售时间: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6.2.1、供应商直接登陆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于2015年9月28日下午16:30前缴纳标书费并将《投标报名函》传真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并电话确认,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联系电话:0574-88090063、传真:0574-87425467)。
6.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颜小姐电话/传真:0574-88090098。
6.2.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6.3、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12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汇票或电汇形式缴纳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8822517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13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0月13日9:30时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一、业务咨询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吕勇方芸陈健史维李艳
联系电话:0574-880900630574-87425383传真:0574-87425386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号:31010122000005488
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